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关于卜奎清真寺保护规划的请示
国家文物局:
卜奎清真寺位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,年代为清,是我省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。为有效保护该处文化遗产,当地文物部门按照《文物保护法》有关规定,利用国拨资金,编制了《卜奎清真寺保护规划》。经我局研究,同意所编规划。现呈国家文物局,请予审核。
当否,请批复。
附件:卜奎清真寺保护规划
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
2017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