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省文化厅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
厅机关各处室:
为推动省文化厅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、专业化,逐步实现制度化、常态化,更好地宣传文化建设新成果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现就做好我厅新闻发布工作明确如下:
一、本通知所称的“新闻发布”,是指通过新闻发言人或其他授权形式,向新闻媒体并通过它们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文化信息,对重要问题表达我厅立场观点、解答公众疑问的行为。发布方式根据需要确定,可采取新闻发布会、信息通报会、组织记者集体采访或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公告、声明等。
二、省文化厅的新闻发布原则上实行谁主管工作谁发布,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突发事项由厅长或厅长指定人员发布。厅办公室负责省文化厅新闻发布工作的统筹和协调。
三、新闻发布计划(议题)的确定,由业务处室商主管厅领导拟定,经办公室报厅长审定发布。
四、发布会相关材料、新闻发布文稿根据发布内容由相应的职能处室负责准备,涉及多个处室的由厅领导指定处室负责完成;发布文稿经主管厅领导审定后,报厅长批准发布。敏感事项需进行保密审查。
五、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本着及时、准确、客观的原则,发布机制另行研究规定。
黑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
2015年10月13日